******人民政府:
你单位************有限公司编制的《那林镇多福村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那林镇多福村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名称:那林镇多福村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三、项目代码:2409-450923-04-01-873144
******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博白县那林镇多福村
六、项目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70㎡,拟建设一栋3层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08.37㎡。项目建成后******消防通风工程及配套室外工程等。
八、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本工程匡算总投资19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期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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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